隨著2020疫情的慢慢消逝,國內的經濟開始復蘇,很多人認為這是好時機,紛紛建立廠房,建立廠房就需要面臨驗收,尤其是消防驗收,在大空間的廠房里面,自動跟蹤定位滅火系統已經成為主流的消防設備,但是報警系統呢?報警系統是眾多的建筑里面使用最為廣泛的,標準也比較多,但是自動跟蹤定位滅火系統也能夠報警,那么,安裝了自動跟蹤定位滅火系統后需要安裝報警系統嗎?
《自動跟蹤定位射流滅火系統》標準中第5.11.2條規定:滅火裝置應具備與火災自動報警洗頭膏聯動和其他各種聯動通訊設備自動通訊的功能,當滅火裝置完成自動跟蹤定位時,應能發出聲光報警,并能夠向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其他聯動控制設備傳送報警和控制信號。
自動跟蹤定位滅火系統在完成自動跟蹤定位過程后,應具有自動報警的功能,所以,智能水炮是具有自動報警的功能的。那有人就問了,既然已經能夠自動報警了,哪是不是我廠房系統就不用安裝自動報警系統了。其實自動跟蹤定位滅火系統的報警和報警系統是兩個概念,報警系統從報警傳感器的類型上看,可以有震動報警器、聲報警器、超聲波報警器、紅外線報警器、視頻運動報警器、煙感報警器、溫感報警器等等。而智能水炮的報警只是報警系統中的一項。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第11.4的要求,甲類工業廠房是不要求設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GB50016-2014第8.4.1條第1-2款規定:
任一層建筑面積大于1500m2或總建筑面積大于3000m2的制鞋、制衣、玩具,電子等類似用途的廠房;
每座占地面積大于1000m2的棉、毛、絲、化纖及其制品的倉庫,
占地面積大于500m或總建筑面積大于1000m的卷煙倉庫。
由此可看出,規范所列舉的場所基本上是火災危險性外類為丙類的場所,由于規范篇幅有限,不可能把所有火災危險性外類為丙類的場所全部列舉出來,在此暫且認為符合以上面積要求的丙類場所應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所以在上述要求的廠房里面安裝智能水炮系統,而自動跟蹤定位滅火系統能夠實現自動報警,可以不需要再進行其他報警系統;但是自動跟蹤定位滅火系統感應的是明火,對于煙霧是不能夠感應到的,所以自動跟蹤定位滅火系統不能夠替代所有的報警系統,在較為復雜的建筑環境中,需要智能水炮和其他自動報警系統共同作用,將整個建筑的防火,滅火,報警做到萬無一失。